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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31 22:40:21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由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由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
级运作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鹏华中证 A 股
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2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
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8 号)核准,进行募
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根据《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鹏华
资源 A 份额与鹏华资源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资源 A 份额和鹏
华资源 B 份额终止运作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级子份额终止上市,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份额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
折算,《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
效,《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中证行业分类,选取能源、原材料二级行业下,属于多种金属与采矿、贵重金属与矿石、黄金、铝三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选取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最大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二级行业间按自由
流通市值加权,二级行业内所有样本权重相等。

4 、 有关 标 的指 数具 体 编制 方案 及成 份 股信息 详 见中 证指 数 有限 公司 网 站, 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和作为上市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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