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0日起,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渠道的上述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结束说明
自2019年6月20日起,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渠道开展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6月20日起,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实施如下: 持有期限(Y)场外赎回费率
Y<7天1.50%
7天≤Y<30天0.10%
Y≥30天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持有期不满30天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等于或高于30天的,不收取赎回费。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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