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现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19年5月
24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17:00止。2019年6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
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为3,937,855,258.36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53,356,609.9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9.7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场外赎回费率
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一”)及《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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