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 年5 月20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
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 年5 月24 日起,至2019 年6 月18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
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国际商会中心40 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张娇
联系电话:0755-828257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2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场外赎回费率的议案》
(见附件一)。
《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
基金场外赎回费率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三)及《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5 月23 日,即在2019 年5 月23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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