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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0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 年第 2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6 月 0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丰润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06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0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 及 《 鹏 华 丰 润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基金合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
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05 月 2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0861
元)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27,232,527.13
基准日的相关 民币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2,723,252.71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第 2 次分红
注:根据《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06 月 06 日
除息日 2023 年 06 月 07 日(场内) 2023 年 06 月 0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06 月 09 日(场内) 2023 年 06 月 08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3 年 06 月 06 日除息后的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
的说明 份额将于 2023 年 06 月 0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06 月 08 日起可以
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
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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