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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5 09:32:43 股吧网页版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5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5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838 号文件《关于同意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 2008 年 10 月 10 日基金部函

[2008]438 号文件《关于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确认合法

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

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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