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28 09:19:51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业绩基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2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业绩基准条款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价值优势基金”)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综指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天债券基金”)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9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0%”;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天收益基金”)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指数涨跌幅70%+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2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由于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由中信国债指数更名而来)将于2015年9月底前终止发布数据,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本公司审慎研究,拟对价值优势基金、普天债券基金和普天收益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改,分别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和“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这三只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这三只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价值优势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十二、基金的投资”,“(四)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综指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二、对普天债券基金和普天收益基金基金合同的的修订(注:普天债券和普天收益为系列基金,因此两只基金共用一份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将“十八、基金的投资”,“(十)业绩比较基准”中的“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9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0%。
2、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信指数涨跌幅70%+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2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修改为:
“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5年9月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