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2
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6 年 6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同意鹏华价值优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的批复》 ( 证监基金字[2006]105 号文) 核准,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
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
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未经审计) 。
目 录
一、 绪 言
二、 释 义
三、 基金管理人
四、 基金托管人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八、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转换与赎回
九、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
十、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十一、 基金的投资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未经审计)
十三、 基金的财产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九、 风险揭示
二十、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一、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三、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六、 备查文件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 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 策略、 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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