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
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4日17:00止。2017年8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
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2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
总份额为18,298,301,430.4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859,019,417.09份,占权益登记
日总份额的75.74%。 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总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
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 《关于调整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一”)以及《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二”),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其中,对议案一,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859,019,417.09份,占参
与投票的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0。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
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
获得通过。
对议案二,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2,959,019,417.09份,占参与投票
的基金份额的93.51%;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00,000,000.00份,占参与投
票的基金份额的6.49%;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
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鹏华货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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