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26 08:14:42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7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

理人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调整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五)、《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27日,即在2017年7月27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