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0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6号文件《关于同意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2005年4月12日基金部函[2005]94号文件《关于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备案确认的函》确认合法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投资于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15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与赎回......45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51
八、基金的投资......51
九、基金的业绩......60
十、基金的财产......64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65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6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72
十六、风险揭示......75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8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9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0
二十三、备查文件......101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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