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5
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4月28日证监基字[2003]61号文件《关于同意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3年7月1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绪 言
二、 释 义
三、 基金管理人
四、 基金托管人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六、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和赎回
七、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和赎回
八、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
九、 基金的投资
十、 基金的业绩
十一、 基金的财产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七、 风险揭示
十八、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与查阅方式
二十四、备查文件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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