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9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 1
1.1 重要提示 ...... 1
2、基金概况 ...... 1
2.1 基金基本情况 ...... 1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2
4、财务报告 ...... 3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3
4.2 清算损益表 ...... 3
4.3 报表附注 ...... 4
5、清算情况 ...... 7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 7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8
6、备查文件目录 ...... 9
6.1 备查文件目录 ...... 9
6.2 存放地点 ...... 9
6.3 查阅方式 ...... 9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03 号《关于准予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3 年 3 月 3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3 年 3 月 9 日,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进入财产清
算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泰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5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497,839.2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保
值和增值。
本基金分为封闭期投资策略和开放期投资策略,封闭期投资策略又分为债
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杠杆
投资策略、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策略、事件驱动策略、权证投资策略、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
投资策略 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
时,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变化,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在谨慎投资的前
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
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
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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