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4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泰定开混合
基金场内简称 博时弘泰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05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3 月 6 日
注: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博
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 2023 年 3 月 4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bosera.com)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选择期的业务办理时间
自此次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表
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
基金将安排 4 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即自 2023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止。在选择
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3、选择期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场外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场外销售
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2)选择期内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内)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 天 1.5%
Y≥7 天 0.1%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场内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100%计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外)
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4、基金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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