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9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泰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5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当前封闭期为自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止。本基
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
共 5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 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或其整数倍。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场外)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 万元 1.20%
M≥10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份额的费率结构设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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