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7 15:38:32 股吧网页版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7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7

四、基金份额分级与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9

五、基金份额的发售......13

六、裕祥A基金份额的折算...... 15

七、基金备案......17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18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30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6

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3

十二、基金的托管......45

十三、基金份额的登记......46

十四、基金的投资......47

十五、基金的财产......53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54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9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1

十九、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3

二十、《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64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0

二十三、违约责任......73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74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75

二十六、其他事项......76

二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7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