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LOF”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
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
8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谈媛
联系电话:021-3896993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即2018年9月7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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