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16 08:14: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6

   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4%”,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每年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含该日的次日)至次年12月15日(含该日,遇节假日顺延)期间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鉴于201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1.50%,因此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50%=(1.50%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上调后,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
2、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本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