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10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股基”,交易代码:160418)、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A”,交易代码:150299)和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B”,交易代码:150300)。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不参与定期折算,除非定期折算时同时满足不定期折算的条件。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
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获得按照1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分配的新增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持有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
后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数不变,即:NUM NUM
A A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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