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3
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9 月 23 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基金托管人,由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30 号文准予注
册,本基金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起正式转型。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8月30日,
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8 月 31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安量化多因子(LOF)
场内简称 华安量化 LOF
基金主代码 160415
交易代码 1604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22 年 8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6,107,225.3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目标 通过量化选股模型精选具备投资价值的个股,追求
资产的长期增值,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同时,力争
获得稳定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因子量化模型投资策略,综合技术、
财务、流动性等多方面指标,精选股票进行投资,
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实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
高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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