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华夏创业板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03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
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创业
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 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
放期为 2024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含当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
通过场内、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 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应为 1 元的整数倍(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对于场内申购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场内和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 1 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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