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9
关于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深证
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6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TMT50A份额(基金代码:150215,基金场内简称:TMTA,以下简称TMT50A)、国泰TMT份额(基金代码:160224,基金场内简称:国泰TMT,以下简称国泰TMT5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在该日对TMT50A份额进行约定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国泰TMT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TMT50A份额和TMT5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折算前的TMT50A份额持有人,以TMT50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TMT50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TMT50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TMT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TMT50份额。
折算前的国泰TMT5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TMT50份额,按1份TMT50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TMT50份额。持有场外国泰TMT50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TMT50份额;持有场内国泰TMT50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TMT50份额。折算不改变国泰TMT50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折算不改变TMT50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TMT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TMT50A份额
后 前
NUMANUMA
后
NAVA 1.0000
前
NAVA -1.0000
后 前
NAV NAV- 2
TMT50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国泰TMT50份额的份额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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