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5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7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0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630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8 月 13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
金名称由“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修改为“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7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 17:00 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表
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修改国泰价值经
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
制,更名为“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等,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相应修订《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为实施修订本基
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
本基金修订后的《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国
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公告之日即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中国证监会对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募集的核准及国泰价值经典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变更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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