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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07:14:57 股吧网页版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1602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8.858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 位: 1,403,284,918.73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0.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月10日

除息日 2025年1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5年1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
基金份额于2025年1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月14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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