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风险揭示9
四、基金的投资16
五、基金的业绩25
六、基金管理人26
七、境外投资顾问35
八、基金的募集36
九、基金合同的生效40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1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3
十三、基金的财产56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2
十九、基金托管人74
二十、境外托管人78
二十一、相关服务机构8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2
二十六、备查文件12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17]22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作为上市基金特有的运作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折溢价风险等;作为开放式基金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分股,指数成分股包含A股和港股,基金净值会因为国内A股市场及香港股票市场波动及相关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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