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1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5: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45299731.94 份,占权益登记日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基金总份额的 57.0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出具表决意见的国企改革 A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3153702 份,占权益登记日国企改革 A 份额基金总份额的
65.3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出具表决意见的国企改革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2137615 份,占权益登记日国企改革 B 份额基金总份额的 60.32%,达
到法定开会条件。上述三类基金份额皆已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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