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5
关于南方永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永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的情形。
本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期间进行了第一次基金财产
清算,由于本基金截至第一次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11 月 4 日)所持流通受
限证券尚处于锁定期内,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期间进
行了二次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永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二次清算报告》 ,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南方永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次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
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据此,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2月4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
财产共计人民币773641.32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2月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
的账户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