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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19 08:15:11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场内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8

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场内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南方 10 年
国债”)由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
“南方 50 债”)转型而成。南方 50 债自 2016 年 8 月 17 日终
止上市后正式转型,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场内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需要对其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上述过程
称之为“确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确权后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
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南方 10 年国债日常赎回等业务。
正式转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 50 债 A 份额转为南方
10 年国债 A 份额,持有的南方 50 债 C 份额转为南方 10 年国债
C 份额。
南方 50 债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基金将进入封闭期,封
闭期结束后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发
布相关公告。
一、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办理确权业务。
二、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代销资格的本基金代
理销售机构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确权业务申
请。参与办理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其他销售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
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加参与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并另行
公告。
三、确权业务流程
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到参与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开
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并提交相应资料办理基金确权;或者
在南方基金网站、微信或 APP 开立直销交易账户并绑定银行卡,
通过南方基金在线客服(官网在线客服、APP 在线客服或微信
服务号“微客服”)、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资料办理基金确权。
(一)个人投资者到以下机构办理确权业务所需资料。
1、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2)南方 10 年国债确权业务申请表格(需填写完整并手写签
名)。
2、南方基金直销平台
(1)持证大头照(即客户本人需手持身份证件拍上半身照,需
确保身份证件上的信息没有被遮挡、内容清晰可见,避免证件
与头部重叠);
(2)南方 10 年国债确权业务申请表格(需填写完整并手写签
名)。
(二)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
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4)南方 10 年国债确权业务申请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
南方 10 年国债确权业务申请表格请到南方基金官方网站下载。
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
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确权申请确认及处理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成功受理且提交至南方基
金的确权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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