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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19 07:55: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19

关于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现将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
50 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以
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205,591,035.4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36,421,355.55 份的 86.96%,达到法定开
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5,591,035.46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
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
所持份额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2000
会务费 3000
合计 5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
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因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正式实施转型日为终止上市日。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并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刊登的《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中
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为《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
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并据此拟定了《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
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终止上市日后生效,自该日起《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份额转型为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基准日为
终止上市日。转型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原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
全部转为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于本公告发布日(2016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30 复牌。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基金
名称变更等事项。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本基金转型前后都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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