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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5 07:13: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5


关于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
合同,大会决议自2021年5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5月26日。

本基金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6月24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
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据此,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24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
人民币37,535,240.42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
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6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南方50债退市时所持有的原南方50债份额将托管在登记机
构。 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时,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将按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清算款项暂
由登记机构保管,不计利息;对于原场内账户与原南方50债份额登记的销售机构关联关系
仍有效的投资者,登记机构将通过原南方50债份额退市时投资者登记的场内销售机构,办
理款项清退事宜。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手续后领取对应份额的
清算款。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
注销等业务。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
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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