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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6 07:04:35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6

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现将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21 年 5 月 25 日, 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
了计票,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
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共计 36,657,771.81 份, 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份的 53.65%,达到法
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
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34,588,957.29 份基金份额同意, 330,256.25 份基金
份额反对, 1,738,558.27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
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 1.8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合计为 2.8 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
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之附件《关于终止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南方中债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说明,本基金将从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
管费及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清算小组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
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 4)制作清算报告;
( 5)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 6)将清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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