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LOF)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1、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2、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6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7
4、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1
5、基金财产的保管......12
6、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5
7、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8
8、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2
9、基金收益分配......28
10、基金信息披露......29
11、基金费用......31
12、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的登记与保管......33
13、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4
1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5
15、禁止行为......37
16、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9
17、违约责任......41
18、争议解决方式......42
19、托管协议的效力......43
20、其他事项......44
21、托管协议的签订......45
2013年2月6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目标ETF)成立。根据《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成为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LOF)。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的投资范围、估值、费用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3年2月22日起生效。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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