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年09月25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09]755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09年9月25日成立。根
据《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将本基金变更为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名称相应变更为“南
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3年2月22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全文。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目标ETF紧密跟踪中证500指数的表现,与目标ETF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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