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05 月 28 日
重要提示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积极配置基金”或“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 年 6 月 11 日证监基金字[2004]84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生效。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5月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4
§2 释义......5
§3 基金管理人......8
§4 基金托管人......18
§5 相关服务机构......22
§6 基金的募集......65
§7 基金合同的生效......66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7
§9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75
§10 基金的投资......77
§11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80
§12 基金的财产......90
§13 基金资产估值......91
§14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5
§15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6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8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99
§18 侧袋机制...... 103
§19 风险揭示...... 106
§20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10
§21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2
§22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4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29
§24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25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33
§26 备查文件...... 134
§1 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于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2014 年 7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2004 年 6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2017 年 8 月 31日中国
证监会颁布并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2004 年 8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以及《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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