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3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
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二)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2 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
方法等。本次修订将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人
1 永赢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在前言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2)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1)永赢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修订为“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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