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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06:02:09 股吧网页版
弘毅远方国证消费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7


弘毅远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24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4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5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55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2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7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8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7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9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6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8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139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143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144

【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国证消费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60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及流动性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流程系采用组合证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
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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