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8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0 年 5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 5
§2 释义...... 6
§3 基金管理人......11
§4 基金托管人......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25
§6 基金的募集......26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7
§8 基金份额折算 ...... 28
§9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29
§10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31
§11 基金的投资 ...... 42
§12 基金的财产......50
§13 基金资产估值 ...... 51
§14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7
§15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9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1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2
§18 风险揭示......68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76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17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9
§24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20
§25 备查文件...... 12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9〕1541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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