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4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 基金概览 ...... 3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4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6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7
六、 基金合同摘要 ...... 14
七、 基金财务状况 ...... 14
八、 基金投资组合 ...... 15
九、 重大事件揭示 ...... 19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19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 19
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9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 20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21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
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上公告的《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湾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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