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31
大成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6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8
三、投资者开户......11
四、网上现金认购程序......12
五、网下现金认购程序......13
七、清算与交割......15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6
九、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7
【重要提示】
1. 大成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31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类别为商品期货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
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
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网
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 个月。
7.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发售代理
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8.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账户或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9.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 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可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