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6
公证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 19337 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一一九六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二十七-三十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任佳佳,女,一九八五年九月九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331081198509090048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二 0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 0 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 0 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十二月十七日在有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取消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黄宇杰于二 0 二0 年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一一九六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二十八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王丰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任佳佳、陶人杰进行计票。截至二 0 二0 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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