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信息公
司”)通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富国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如下: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要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在通常
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金额为每季度人民币 35,000 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设下限。调整后的收费下限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适用。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深证信息公司的通知进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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