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7
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8年5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5号)。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ETF,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笔认购须为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10、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的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机构咨询。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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