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结算模
式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分别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方正富邦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正富邦深证 100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将基金份额交收时间由“T 1 日”修改为“T 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文件修订的法律依据
本次修订主要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 ETF 交易结算模式调
整,对方正富邦深证 100ETF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中“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本次法律文件修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章节 原描述 修订后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
算交收与登记 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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