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4
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深证100ETF(场内简称:深100)
基金主代码159961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12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12月19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2.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3.3.2.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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