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大华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恒生中国企业ETF(场内简称:恒生国企)
基金主代码1599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8年9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大华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80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年9月7日
至2018年9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8年9月1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73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510,407,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66,960.3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10,407,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166,960.00
合计510,573,96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9月21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4、网上现金认购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共计294.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
5、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66,666.33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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