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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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1497 号文注册,并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机构部函[2017]906 号《关于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
募集备案的回函》确认。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场内简称:创业板 E;基金代码:159955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5、本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
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3 种方式。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进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
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发售代理机构为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
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7、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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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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