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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5 07:12:39 股吧网页版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5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已于 2018年
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cn)发布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保障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对本基金终止上市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63号)和《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507号)同意。

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

场内简称:中创100

交易代码:159942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15年6月25日

终止上市日:2018年11月6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5日,即在2018年11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9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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