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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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
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
行清算。
截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日终,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尽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及退市程序,
具体时间以届时我司公告为准。具体情况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华润元大中创 100ETF
基金代码: 15994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 截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
净值持续低于 5000 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 2018 年 9 月 15 日起,本基金不再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
将尽快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届时本基金将停牌并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因转型发生的赎回除外),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
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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