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09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
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63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年5月2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小腊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人:林婷婷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46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四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固有资金投资运用管理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公司按照不同业务职能,分为十个部门。其中投资部门包括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三个部门;市场部门包括营销部和市场策划部两个部门;后台运营部门包括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四个部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合规部,对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独立监察。
截至到2016年11月25日,公司有员工65人,其中57%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95%的
员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监察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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