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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9 06:02: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深市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9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深市 ETF 交易结算

模式调整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41,场内简

称:“纳指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275 号文核准,《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生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调

整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结算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为根据深市 ETF 交易结算模式的调整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对应的

内容。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另外,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一并进行修订,而本基金的托管协议不涉及前述内容,无须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费长途话费)或 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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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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